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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 林耀福教授(前文學院院長)

一、ICLP這個名字是您取的,能不能請您告訴我們您背後的思維和期待?

若要從頭說起,得回歸到1995-96年那個時候了。當時臺灣大學文學院的學生夜宿校園,抗議文學院的資源短缺,學生連系學會辦公室都沒有,可是同時我們卻把幾百坪最精華的空間免費送給外國機構使用,而且一送就送了三十幾年,實在說不過去。我個人認為學生的意見確實非常有道理,無論理工或者文法學院,我們都應該替學生爭取應有的空間,才能站在平等的立足點上。在這個背景之下,1996、1997這兩年,學校就派我出席當時史丹福中心的董事會,96年我單獨出席會議,97年則帶著梁欣榮教授一起到加州柏克萊大學去。我在董事會上一再陳述,希望雙方能站在尊嚴對等、彼此尊重的立足點上繼續合作。最好的辦法就是採用當時臺大通過的一個草案,這份草案中英文版都有,雖然細節我記不得了,但重點基本上就是,將IUP重新命名,主權由台大收回,成為台大編制下的機構,主任人選也由臺大文學院的教授或副教授擔任。這樣,既然國際華語研習所是臺大的機構,使用臺大的空間也就名正言順了。

在這個方案下,招生仍由美國方面處理,教師、教材、空間也都能維持原有制度,雙方也能繼續合作。這個方案經過雙方熱烈討論交流,過程其實頗為艱難。為了尊重對方,我保留了史丹福中心原有名稱Inter University Program中的Program(研習所)這個字,中文改名為「國際華語研習所」,英文則叫做 “International Chinese Language Program” (ICLP)。 這個命名同時也表示,ICLP這個單位不同於臺大的其他機構,相對特殊一點,位階高了一點。現在ICLP也成了學校二級單位,與我當初的構想一致。整個程序最後在1999年6月通過,那是我退休之前的最後一個校務會議的最後一個提案。在會議的討論過程當中,不同意見的雙方有非常激烈的攻防戰,我個人的發言也毫不委婉。總而言之,提案通過便算是初步完成了法理程序,改革的過程大概就是如此。

二、院長在IUP創所之後也曾參與學校的教材編寫工作,能否請您說一說當時的情況?

這個經驗非常有意思。當時我是外文系講師,剛進入臺大。當時IUP的所長是密海瑞(Harriet Mills),中文講得非常道地流利。當時的辦公室是是二層樓的木造建築,叫七號館,也就是現在共同教室的地點,我當時協助教材註解。我記得一共註解了好幾本,其中之一是《西遊記》,而印象最深刻的一個詞是「金箍棒」,因為我想了半天 一直思考究竟該怎麼註解呀?這經驗對我來說非常有趣。當時我每天進進出出,雖然我是臺大的老師,可是那裡屬於IUP,所以進出時還是得請人替我開門,著實不太方便,也讓我印象深刻。這個工作我前後做了一年多,當時也認識了很多那裡的同事、老師。幾年前梁欣榮教授當所長時,曾經把當時我打工的薪水單影印一份給我做紀念。

三、您記得當時學生的人數嗎?

當時IUP的學生人數大概幾十個人吧?不過我只是打工,並沒有接觸其他事務,因此這只是大概的印象而已。IUP有很多大學生,也有很多研究生,甚至於有一些漢學界的教授也在這裡兒進修。

四、您對ICLP有什麼期望嗎?

我在臺大外文系擔任系主任時,當時世界情勢還不像現在,近幾年中國崛起,中文才變得重要。但當時我已體認到華語教學的重要性,認為這個領域應發揚光大,非好好發展不可,而臺大一定要扮演一個更重要的角色。

臺大校園內本來就有IUP,即便改名為ICLP,性質仍然特殊,不同於其他的一般語言中心。這個單位有特殊背景、特殊歷史、良好的教學品質,能滿足學生的特殊需求,這些一定要保持。其次,我觀察到美國或外國學生到臺灣來,不論主要目的是什麼,他們隨便教英文就有豐厚收入,可是我們中文老師的學問、背景、條件樣樣更好,結果我們的待遇竟比他們的差得多。我對這點感受非常深刻,一直很努力地想提升同仁的待遇,不過這都是我的未盡之業。我希望有一天,中文老師的普遍待遇都至少能像英文老師一樣高。這是我的期待,希望有一天你們能做到。

訪問者:陳立元
時間:2016年1月26日
地點:臺大文學院國際華語研習所447室
紀錄:蕭瑞鈴
整理:李慧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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